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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参加中印尼、中菲、中马、中新青年互访交流游学活动候选学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30 13:05:55 浏览人数:

 
商院对外〔2019〕1号 
关于选派参加中印尼、中菲、中马、中新青年互访交流游学活动候选学生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落实好我省对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四国的友好工作,增进青年学生对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了解,我校决定选派10名优秀学生参加省外办与我国驻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使馆、新加坡驻厦门总领馆分别联合举办的第三届中印尼、第二届中菲、中马及第一届中新青年互访交流游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两到三周。第三届中印尼青年互访交流活动拟于2019年3月底举行,其他活动时间待定。
二、选拔范围
大三本科学生(经与省外办协调我校可放宽到大二本、专科学生,大三本科学生)。
三、选拔条件
1.全日制在读,专业不限;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素养;
3.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熟练掌握英语表达能力;
4.具有一定才艺。
四、申请材料
1.本人生活照1张;
2.英语主题文章一篇(见附件2,三个主题任选其一,不少于500字);
3.学生报名汇总表(一院(系)一份)。
五、活动费用
学生参加游学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由我省和我驻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使馆、新加坡驻厦门总领馆分别共同承担。
六、选派程序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向学生公布,并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选拔,择优推荐学生参与学校选拔(需排序,见附件1)。
2. 各院(系)统一上交表格后,由对外合作处会同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等部门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筛选,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3.入选人员材料报送省外办审核,省外办将于3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组织面试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分配参加活动场次。
七、选派流程
2019年2月25日16:0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纸质版申请表与学生报名汇总表交至对外合作处(自强楼316),电子版发送至:1124285475@qq.com(主题:学生游学交流项目),联系人:李珍老师,联系电话:13506970780。
 
 
 
 
对外合作处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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